沙特工業(yè)和商務部發(fā)布公告,規(guī)定從2016年2月9日起,包括在標準SASO 2870: 2015中的照明類產(chǎn)品出口沙特必須強制滿足SASO EER能效認證要求。
標準號:SASO 2870: 2015
標準全稱:Energy Efficiency, Functionality and Labeling Requirements for Lighting Products Part 1
一. 產(chǎn)品范圍
包括:在沙特使用的普通家用或類似用途的、定向與非定向燈泡,主要包括交流或者直流供電的普通白熾燈泡、自鎮(zhèn)流熒光燈(節(jié)能燈)、自鎮(zhèn)流LED燈泡以及鹵素燈泡等。
不包括:燈具、燈具控制器,以及非普通照明用的燈泡(如信號燈、紅外加熱燈、其它家用器具中的燈等,以及其它專業(yè)用途的特殊用途燈泡)。
二.標準要求摘錄
1. 該標準明確指出,產(chǎn)品的說明書和警告語必須同時有英文與阿拉伯文版本;
2. 特殊用途的燈泡,必須在包裝和提供的其它資料上明確說明產(chǎn)品的預期用途,并且說明產(chǎn)品不適用于普通家用照明;
3. 對于普通家用或類似用途的燈泡,該標準主要評估:
- 燈泡能效等級:主要分為A、B、C、D、E、F與G這7個等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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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泡的性能要求:如壽命、流明維持、開關循環(huán)、啟動時間、顯色指數(shù)與功率因素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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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泡上必須顯示如下信息:商標、輸入電壓、額定功率、原產(chǎn)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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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泡所含有害物質(zhì)的評估要求:包含鉛(Pb)、鎘(Cd)、6價鉻(Cr6+)、多溴化聯(lián)苯(PBB)、多溴聯(lián)苯醚(PBDE)以及汞等物質(zh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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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泡的能效標簽要求:該標簽必須在包裝上,并且是消費者清晰可見的位置。
以上信息必須在標簽、外包裝、說明書以及網(wǎng)站上用英語和/或阿拉伯語清晰標注。